江都区丁沟镇乐含机械加工厂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及《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》第五十九条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《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》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附件: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.docx
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7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