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,共抽取60批次食品,其中检出酒类1批次样品不合格。检验机构监督抽检批次分别是: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30批次、钛和中谱检测技术(江苏)有限公司30批次。
现将我局2023年1月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:
一、总体情况
本次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,涉及饼干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糕点、酒类、肉制品、乳制品、食糖、糖果制品、调味品、饮料、豆制品、蔬菜制品等12大类60批次食品。
表1-1海安市食品抽检情况
序号 |
样品类别 |
抽检批次 |
合格批次 |
1 |
饼干 |
2 |
2 |
2 |
淀粉及淀粉制品 |
6 |
6 |
3 |
糕点 |
9 |
9 |
4 |
酒类 |
9 |
8 |
5 |
肉制品 |
7 |
7 |
6 |
乳制品 |
6 |
6 |
7 |
食糖 |
2 |
2 |
8 |
糖果制品 |
6 |
6 |
9 |
调味品 |
7 |
7 |
10 |
饮料 |
2 |
2 |
11 |
豆制品 |
2 |
2 |
12 |
蔬菜制品 |
2 |
2 |
合计 |
60 |
59 |
二、核查处置
60批次样品经过检验,依据相关标准判定,共1个批次食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1.67%,发现的问题是酒类产品氨基酸态氮指标不合格。
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己责成所属辖区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,查清产品流向,督促企业采取下架、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;对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从严处理;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。
现将监督抽检的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
序号 |
产品名称 |
规格 |
生产日期 |
标示的生产单位 |
被抽样单位名称 |
不合格指标和数值 |
标准值 |
1 |
特制黄酒 |
380ml/袋 |
2022-9-30 |
如皋市友谊酒厂 |
海安特润超市 |
氨基酸态氮‖0.03g/L |
≥0.16g/L |
抽检食品信息详见附件。
三、消费提醒
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,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,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,如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者名称和地址、成分或配料表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。不要购买无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,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,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。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,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,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,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。
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,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
2.食品抽检合格情况汇总表(59批次)
3.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汇总表(1批次)
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2月22日